蓄意傷害自閉兒 男子被判監一周

(新加坡4日訊)一名營運主管去年因蓄意傷害一名自閉兒而被控,法庭今日判處他入獄一周。

此案於去年下午4月9日下午約1時27分,在義順2道的室內遊樂場發生。

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報導,被告蘇文傑(譯音,29歲)被指在案發時蓄意傷害該名5歲的自閉男童,面對兩項控狀;一旦罪成,可面對最高2年監禁、罰款最高2000新元或兩者兼施。

營運主管被控在遊樂場蓄意傷害一名自閉兒。(圖取自面子書)

主控官齊依玲副檢察司(譯音)指出,被告對弱小的受害者所做的舉動,讓受害者蒙受身心靈上的傷害,包括影響睡眠及發惡夢,並認為被告可選擇採取其他方式處理問題。

被告辯護律師西維斯德則說,被告不曉得男童是自閉兒,只是過度反應,認為控方誇大其詞,受害者傷勢沒有很嚴重,希望法庭判處被告罰款或監禁1天。

法官吳鵬宏(譯音)在宣判時說,此案雖沒有形成嚴重傷害,但已傷及年僅5歲的幼童。

男童在洗澡時向母親申訴腹部疼痛,而後者調閱閉路電視畫面后揭發此案,隨後也把有關視頻上傳至面子書。

案情顯示,被告在案發當天帶妻兒前往該遊樂場,當時受害男童嘗試拿走被告手中的藍色鏟子,但被告不肯,男童便打了被告背部一下。

被告不僅踢男童腹部,還扔掉鏟子,而男童後來尋找鏟子不成,從背後擁抱被告,不過被告這時站起來,導致男童往後退,之後還揮了右手,擊中男童上半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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